关于会计中级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来源:南阳财政局日期:2018/4/28 10:49:24 浏览:
关于会计中级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一、审核对象 审核2017年度初次报名且通过的考生和异地考生(省外转入河南的老考生)。以河南职称网通过人员名单为准。 二、审核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须根据工作单位注册地到各县区(邓州市)人社局职称部门初审,由各县区(邓州市)统一初审汇总。各县区(邓州市)人社局职称部门必须完善考生提交的《省辖市考生考试合格登记表》,并统一填写《考后资格审查汇总表》。 市人社局不接收个人材料。 三、审核时间及地点 各县区(邓州市)初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前。审计为2018年5月7日前。 各县区(邓州市)初审地点:各县区(邓州市)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 四、资格审查所需要材料 身份证、准考证(考试报名表)、毕业证、学历认证材料、单位介绍信、社保等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五、要求 一是每个考生要认真学习通知,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核; 二是各县区(邓州市)要严格审核标准,严把学历专业和工作经历,严格执行考试政策。 六、结果处理 对于考后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成绩,对于不来参加审核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南阳市人社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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